2020年吴中区碧波中学入学政策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有关精神,为确保碧波中学2020年秋季初一年级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20年碧波中学入学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中区碧波中学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南区派出所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南区派出所户籍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并安排在碧波中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碧波中学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 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二、2020年碧波中学施教区范围
跃进河以北城南街道辖区
社区 | 小区名称 | |
龙南 | 塘湾里、塘湾新村、下塔里、迎春花园 | |
新江 | 罗盛里、迎春家园、朱家上 | |
宝带桥 | 宝南村、钱家花园、宝尹花园、宝韵铂宫 | |
碧波 | 碧波二村、德敏花园、碧波花园、商城花园、远洋花园、丽都国际、吴商雅苑、吴中商城、 吴中花园、美韵公寓、碧波街29号、天誉广场、海星生活广场 | |
南港 | 公交一路新村、碧波花园三区、香格里拉、建安别院、兰园公寓、华韵花园、威尼斯花园、 碧水湾、拉丝厂住宅、广夏公寓、热电厂住宅、白云新村、泰盛绿岛、泰盛绿岛(二期) | |
阳光苑 | 盛丰苑、新盛花园、公交苑、员工楼、凯悦大夏、东兴花园、广枫苑、蓝调都汇、阳光水榭、 石湖星城 | |
商贸城 | 商贸城一至七区(包含城市新贵)、南城丽景、华锦苑、宝怡大厦、朗诗 | |
桂苑 | 迎春家园(迎春南路117号)、桂苑小区、港澳桂苑、城南印象 | |
玫瑰苑 | 仁泰花园 |
三、地段生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准。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户籍所属镇(区、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7.本区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所属镇(区、街道)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直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吴中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镇(区、街道)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10.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四、报名办法
(一)地段学生
1. 信息采集:2020年6月16-21日 适龄小学毕业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地段生信息采集。(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地址:http://www.szwzedu.cn/或http://www.szwzedu.cn:8080)
2. 现场材料预审:2020年6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具体安排: 20日上午8:00-11:00 碧波小学六(1)班 至六(5)班
20日下午13:00-16:00 碧波小学六(6)班至六(10)班
21日上午8:00-11:00 石湖小学、东湖小学
21日下午13:00-16:00 盛虹小学或其他小学的地段生
地点:吴中区碧波中学
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义务教育阶段地段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需家长打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复印:户主页及“附记”页,房产证编号清晰。户口本复印:首页、第一监护人页,学生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3. 现场材料审核:7月18日(周六)至7月19日(周日)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碧波中学2020年新生报名登记编号到碧波中学进行确认并下发录取通知书。
具体安排: 18日上午8:00-11:00 碧波小学六(1)班 至六(5)班
8日下午13:00-16:00 碧波小学六(6)班至六(10)班
19日上午8:00-11:00 石湖小学、东湖小学
19日下午13:00-16:00 盛虹小学或其他小学的地段生
地点:吴中区碧波中学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每生限一名家长(父亲或母亲)来校报名,进入校园时请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身份证、测体温,无需带学生.
(二)积分学生
参加积分入学的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12-65650118
联系人:唐老师 彭老师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吴中区碧波中学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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